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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公诉沙某某贪污案
2023-10-2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刘称惬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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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10月26日,由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沙某某贪污罪一案在原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州区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区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党员干部到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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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沙某某在担任固原市原州区某村合作社法人、理事长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收据等方式,侵吞扶贫资金共计9.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日常开支,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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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结合案件特点出示在案证据,逻辑严密、结构清晰、详略得当,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围绕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进行法庭教育,深刻剖析案发原因与危害后果,呼吁广大干部以此为戒,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庭审人员纷纷表示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这种看得见的庭审现场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严格以案为鉴,牢固树立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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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原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把职务犯罪的审查起诉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庭审旁听,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利,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做到依法履职、公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作者】:刘称惬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